残疾人病故,他的残疾保险金如何领取
残疾人病故后领取残疾保险金时,需避免以下常见错误操作:
1. 未及时确认保险类型:混淆社保类与商业类残疾保险金,导致申请材料准备错误或提交部门不对,延误领取时间。
2. 遗漏关键证明材料:如未提供死亡证明、残疾证明或继承人关系证明,导致申请被拒。
3. 超过申请时效:社保类申请通常有时效限制(如1年),商业类保险金申请时效为2年(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),超过时效可能丧失领取权利。
若您对申请流程或材料有疑问,建议及时向律师咨询,避免因错误操作导致权益受损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残疾人病故后领取残疾保险金可能面临以下法律风险:
1. 申请时效风险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二十六条,商业保险金申请时效为2年,超过时效未申请,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。例如,被保险人2022年1月病故,继承人2024年2月才申请商业残疾保险金,保险公司可以超过时效为由拒赔。
2. 证据链断裂风险:若残疾证明丢失或未及时更新,可能无法证明被保险人符合残疾保险金领取条件。例如,被保险人的残疾证明2021年过期,2022年病故后,继承人无法提供有效残疾证明,导致社保类残疾保险金申请被拒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残疾人病故后领取残疾保险金可能存在以下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:
1. 商业保险合同约定“残疾保险金仅限被保险人本人领取”:若合同明确残疾保险金不可继承,被保险人身故后,继承人无法领取未领的残疾保险金。例如,保险合同条款规定“残疾保险金按月发放给被保险人本人,被保险人身故后终止”,则继承人无法继续领取。
2. 社保类残疾保险金存在地方政策差异:部分地区规定,被保险人病故后,未领完的定期残疾补贴可一次性结算给继承人;部分地区则直接终止。例如,A市规定病残津贴可由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剩余部分,B市则规定病残津贴随被保险人身故终止。
3. 受益人丧失受益权:商业保险中,若指定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,丧失受益权,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由继承人领取。例如,指定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,法院判决其丧失受益权,保险金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领取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针对残疾人病故后残疾保险金的领取,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十七条:“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,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,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;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,可以领取病残津贴。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。” 若残疾保险金属社保范畴,被保险人病故后,其遗属可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,但残疾保险金本身(如按月发放的病残津贴)若未明确可继承,可能随被保险人身故终止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四十二条:“被保险人死亡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,由保险人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:(一)没有指定受益人,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;(二)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,没有其他受益人的;(三)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,没有其他受益人的。” 若商业残疾保险金未指定受益人,或受益人不符合条件,可作为遗产由继承人领取。
← 返回首页
上一篇:过期专利展示违法吗
下一篇:暂无